海财经·证券导报7月29日讯(记者 洪佳佳 通讯员 袁佳文)为更好地支持涉外企业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扎实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试点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截至2026年6月末,海南省辖内累计发生高水平跨境贸易投资试点业务金额623.4亿美元,试点业务不断落地见效。7月29日,记者从2026年上半年海南省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信息。
今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印发,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较前期全省开展的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变化:一方面,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内涵。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新增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等便利化措施。另一方面,放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优质企业准入条件。鼓励银行将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及优质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试点范畴,便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修订《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提高企业在银行办理外债登记的效率。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银行查询和核对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的流程和方法,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列明了不纳入外债规模管理、无需办理外债登记的情形。实施细则修订后,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外债资金流入的效率,便利企业使用外债资金支持自身经营发展。
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见效。一方面,推广跨境业务改革创新制度集成指引。梳理现行跨境业务政策提炼形成政策要点,推动政策供给由“碎片化”向“集成化”转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统一的政策指引,缩短银行柜员业务响应时间,提升涉外主体满意度。另一方面,连续四年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采取问卷调查、电话察访、现场走访、集中宣讲等方式,摸清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跨境业务真实诉求,精准开展政策宣传,跨境金融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