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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产教融合“最后一公里”: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困境与机制创新研究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双重浪潮下,深化产教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已成为金融科技领域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的核心命题。然而,在蓬勃发展的背后,一个普遍性的难题日益凸显:大量优秀的学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方案乃至学生创意项目,往往停留在论文、报告或实验原型阶段,未能有效跨越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从“课堂”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

  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主要困境

  金融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金融科技领域的知识创新、技术发明、模式构想等从高校及科研机构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企业转移、扩散并实现商业化应用的过程。当前,在产教融合框架下,这一过程仍面临多重梗阻。

  (一)评价体系偏学术化,转化动力与能力不足。现行高校教师考核与晋升机制普遍存在“重论文、重课题、轻转化、轻应用”的倾向。科研成果的价值多以发表期刊级别、课题立项层次来衡量,而对成果的实际产业贡献、市场效益缺乏有效的评价与激励通道,此类成果更多体现的是学术影响力与政策咨询价值,其向具体金融产品、风控模型或业务流程的实质性转化,仍面临巨大挑战。教师缺乏足够的动力、时间和专业能力去完成后续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商业谈判等环节。

  (二)转化平台与中介服务缺失,供需对接不畅。金融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专业的“翻译者”和“经纪人”。目前,高校内部普遍缺乏既懂金融科技前沿又熟悉市场规则、知识产权运营和资本运作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或团队。在成果转化层面,缺乏一个能够系统性地收集、评估、包装高校及科研机构师生成果,并精准对接海南自贸港乃至全国金融科技企业需求的常设性运营平台。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的真实痛点和迫切需求无法有效传导至科研一线,而教师的创新成果也难以为企业所知、所用。

  (三)知识产权界定与利益分配机制不清,合作存在顾虑。产教融合项目,尤其是涉及企业真实数据、业务场景和共同研发的项目,其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后续收益分配等问题往往复杂且敏感。例如,在利用企业脱敏数据进行算法模型研发,或共同开发某类智能投顾原型时,如何在合作协议中清晰界定学校、教师、学生、合作企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利益共享机制是确保合作可持续、激发各方积极性的关键。机制不清则容易导致合作浅尝辄止,企业不愿开放核心场景与数据,教师与学生担心成果被无偿占用,最终使得合作停留在短期培训、项目竞赛层面,难以沉淀出可转化、可交易的实质性成果。

  二、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战略重要性

  走出上述困境,打通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关乎一所学院或一个专业的生命力,更具有多层次的战略价值。

  对应用型高校而言,这是实现特色发展与价值跃升的核心路径。对定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校来说,检验其产教融合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在于能否产出被行业认可、市场接纳的实质性成果。成功转化的案例将成为最生动的教学案例,反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声誉。

  对金融科技产业而言,这是获取持续创新源动力、加速迭代的关键支撑。金融行业的强监管、高风险特性使其对创新既渴望又审慎。高校的原始创新、前沿探索和跨学科研究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超越短期市场压力的前瞻性技术储备和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区块链、监管科技、绿色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高校的基础研究与应用探索可以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金融服务业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跨境支付、资产管理与交易、金融数据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本地转化,能够直接助力自贸港打造金融服务新高地。

  三、机制创新:走出困境的三点具体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必须进行系统性的机制创新,构建一个涵盖激励、平台、合作模式的全链条转化生态系统。

  (一)重构评价与激励体系,激发师生内生动力

  应用型本科高校应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在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中,设立“成果转化”专项指标,明确将技术作价入股、专利转让许可收入、横向课题到账经费及其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成功孵化创业企业等纳入评价标准,并赋予与高水平论文、纵向课题相当的权重。同时,将学生的创新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学分认定、评奖评优及推荐免试研究生考核体系,鼓励学生将大创项目、竞赛作品向创业项目或可售产品(服务)深化。

  (二)搭建专业化运营平台,提供全链条服务支撑。建议在校级或学院层面实体化运作“金融科技创新与转化中心”。中心需配备专业的技术经理人团队,提供成果挖掘、知识产权布局到市场推广的全流程服务,并引入市场化机制,对接知识产权机构与投资方。同时,依托行业资源,构建开放式的成果供需平台,定期开展精准对接与路演。此外,可整合现有省级教育基地与信创人才评价基地,拓展其功能至成果中试与示范应用,打造可体验的转化展示窗口。

  (三)创新市场化合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合作可持续。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必须建立在权责清晰、互利共赢的契约基础上。一是推行“超前联合研发+后期收益分成”模式。针对企业前瞻性需求,学校与企业共同投入资源(数据、算力、人力)进行研发,预先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共有规则及未来商业化后的收益分配比例。二是探索建立“风险共担基金”。由学校、合作企业、地方政府(或引导基金)共同出资,用于支持具有较高市场风险但潜力巨大的早期金融科技项目概念验证与原型开发,分散各方风险。三是明确学生成果权益。在学生参与的重大产教融合项目中,通过协议明确学生作为发明人或贡献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署名权、收益分享权等,保护并激励学生的创新活力。

  (本文系三亚学院产教融合类科研项目USY-CJRH2308阶段性研究成果)

  (陈晓昕 阚浦 三亚学院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

关键词: 金融科技
责任编辑:冼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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