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 > 正文

2024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10日发行

海财经·证券导报10月9日讯(记者 洪佳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2024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177号),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将发行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海南省内15家承销银行的网点可购买。

据悉,本次发行的第七期和第八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全国最大发行额度260亿元,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13%,全国最大发行额度13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25%,全国最大发行额度130亿元。

海南省内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5家承销银行的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储蓄国债(凭证式)认购业务,其中,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等4家银行认购时还可签约办理约定转存,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电话。

关键词: 储蓄国债
责任编辑:吴梅娜

Copyright©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海财经·证券导报       电话:0898-66810989

传真:0898—66810874      举报邮箱:zqdbcb@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5楼      备案号:琼ICP备202100962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