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财经·证券导报5月23日讯(特约记者 符吉茂)记者从5月23日召开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符吉茂 摄
近年以来,海南结合实践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超市、智慧治理等新举措,并及时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固化和提升,着力推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土地市场营商环境建设。
《条例》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破解土地管理“难题”、细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
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方面,《条例》设立专章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作出规定,确定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地位,构建了编、审、调、督、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深化了“多规合一”改革,确立国土空间唯一性原则;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方面,《条例》明确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制度,多措并举,破解耕地“非粮化”难题;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方面,《条例》明确要灵活土地供应方式,强化重点领域要素保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方面,《条例》明确推行全链条智慧治理,打造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土地超市制度,破解“项目等土地”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破解土地管理“难题”方面,《条例》明确要严格通过股权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管理和土地用途改变和容积率调整管理,同时,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条例》在坚持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和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吸收国家和我省“三块地”改革试点经验,规定对合法占有超面积的宅基地可以探索实行有偿使用,为推动农村居住公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化宅基地改革方面提供法规依据。另外,《条例》增加了对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罚则条款,解决了长期以来这一违法行为处置依据不足的难题。
另外,在细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方面,《条例》规定,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细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安排。同时,明确入市范围、主体、方式,细化入市的程序、职责、后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助推乡村振兴。
关键词: 土地管理条例